公 告
经省政府同意,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于2017年11月6日起,统筹省、市、县三级环境执法、监测力量,采取混合编组、异地执法、交叉执法、巡回执法的方式,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三轮大气环境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全省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和有关责任单位开展全面的现场执法检查,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涉气环境违法行为。 为加强社会监督,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惩处各类涉气环境违法行为,促进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现向社会发布公告,并公布监督、举报方式,欢迎群众监督、举报。 网站举报:河北省环保厅网站(大气环境突出问题举报平台) 微信公众号:河北环境执法发布 举报电话:0311-87801567、12369 廉政监督电话:0311-87803602 特此公告。 2017年11月6日